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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在昨晚,艾伦便心情愉快的打包行李,备妥一切准备出发了。但在出发以前,他才迟钝地想到,似乎得搜索未来工作地点的所在地。于是又摸黑前往图书馆借用电脑——爱读书的他是那里的常客——而缺乏茶友的比尔太太,向来乐意让彬彬有礼的孩子,陪她度过漫漫长夜。
佛格小镇(fogtown),显然,一个绝对陌生的名讳。根据网路资料显示,那是位于北方托马斯山群中的一座小镇。且镇如其名,就是个终年瀰漫浓雾的地方。据说早年曾发展过煤矿业,但二十年多前就已开发殆尽了,让人不禁怀疑,究竟是什么支撑起它的生计走到今天。
不过,这可不是艾伦最该关心的事,等待他处理的杂务,几乎能排到遥远的伦敦塔去。所以对此事他无暇置喙,顶多仅有「去与不去」的抉择罢了。
其实看完小镇介绍,艾伦是有一刻心生畏惧了。不过此时的他,实在缺乏退缩的空间。就好比那美艷的雀鸟,终得因粮草而折翼。身无分文的他刚上网订完车票,用的还是信用贷款的最后额度,再想想下个月筹措不出的生活费吧!他实在没有任何休手不干的理由。所以瞬间「去与不去」的问题,也已然剩下「就义,或者不就义(tobe,ornottobe)」的选项了。
当公车摇摇晃晃的行驶约莫四十英哩时,艾伦终于在这片绿色荒漠里,找到人类曾经生存的遗跡——一支斑驳歪垮的路牌——上头以模糊字眼写着:欢迎光临佛格小镇。这让艾伦不禁松了口气,兴奋地握紧胸前的十字架:感谢圣父圣母垂怜,让他顺利抵达了,没因羊男宠召而中途迷失!
抵达时间是临近早晨七点。一路无话且面无表情的司机,不管艾伦如何磨破嘴皮,也只愿意将车停驻荒草瀰漫的小镇入口处,就以冷暴力胁迫他的唯一乘客滚下车。
「哦,尊敬的先生。无论如何诚挚感谢过去两小时与您共度!」
终于脚踏实地的艾伦,回头对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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