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清我的样貌后,指着我连连惊呼。「兰……兰姑娘?」
「你不是出城办事了吗?怎么会在这里?」看见墨三八后,我的惊讶也没比他少。除了这一点,我更吃惊的是他居然会认识禹湮,而且看起来关係挺不错!
「我前些时辰才刚回到馥城,不过这不重要!」他看了看我,再看看禹湮,一双狭长的狐狸眼简直要瞪成圆滚滚的小鹿眼。「你们……你们认识?」
自我开始在陈曦的茶房帮忙,见到「常客」墨琰的机会自然也不少,和他便渐渐熟稔了起来。别以为那日陈曦对于他的「蓝白拖装」大肆嫌弃一番后就能让他知难而退,如果他真那么好打发,那陈曦就不会叫他「痴汉」了。
从那日后我便再也没有看过他穿「蓝白拖装」,此人不晓得为何这般「从善如流」,陈曦嫌他「表里不一」,他便改走「名副其实」路线,因为名字里有「墨」还有「炎」,从此他的穿衣风格便一律变成红黑两色搭配。
说实在的,我不是很欣赏这种为女人「失去自我」的行径,虽然不得不承认他这么改变之后看起来的确又帅上几分。但在感情的世界里,最需要学习的课题就是如何让两人处于平等的地位,这样才有可能走得长久。如果其中一方一味委曲求全,不但自己活得不痛快,到时另一方又会以「我觉得你不是我最初认识的那个你了」这个藉口提出分手,最后失去了原本的自己,又失去了爱人,这是何苦呢?
但话又说回来,他只不过是换了衣服的顏色,距离「委曲求全」好像有点遥远,我似乎是说得夸张了……
我斜瞥了禹湮一眼,然后低下头不说话,等着他来回答。他是记得我还是不记得我,他是想要记得我还是不想要记得我,只能由他来决定。
「嗯,认识。」半晌后,那有好些时日没有听见的悦耳嗓音徐徐传来。我抬起头,禹湮面上寡淡,看起来并没有偶遇故人的欣喜,但原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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