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叔年轻的时候是很成功的大商人,刚好在台湾七零年代,台湾钱淹脚目的那个时代,那时候做什么生意都能成功,但是每个成功的商人都在害怕同样一件事。
尤其在知名的艺人女儿被绑票,寄回了一隻小尾指之后,所有的商人争先恐后的把自己的儿女送出国,连老婆也打包一起过去照顾子女们。
「但是一年到头见不到一次面,连大过年安叔都一个人在台湾,你说这样的亲情会有多深厚呢?」
张俞君手把手的教,从头开始,毕竟连怎么用影印机、传真机、碎纸机,这些办公室内常见的电子產品,对季以恩来说,都相当陌生。
「安叔退休之后,本来是要去美国的,结果他去了一个星期,不!三天吧,就连夜逃回台湾吃滷肉饭跟牛肉麵。」
安叔说那边什么都很难吃,薯条、汉堡、可乐,没有一样他吃的习惯,连唐人街的中国菜都难吃,重油重咸,继续住下去会毒死自己的胃。
一辈子没有什么爱好,只是嗜吃美食的安叔,实在没办法体会披萨的美好,在一大家子都是金发蓝眼睛的食物喜好之下,安叔只住了三天就逃回台湾。
说什么寧愿当孤单老人,也不想饿死一辈子辛苦的肚皮。
「嗤,孤单个屁!捡了一堆流浪狗,成天在店内吵吵闹闹,烦都烦死了!」张俞君用力的摔了一下手上厚重的合约夹,办公室的后阳台里,正在追逐的狗儿,齐齐抖了一下,自动自发的顶开笼子的门,鑽了进去。
连狗都让张俞君训练的乖巧听话。
季以恩很快的就知道店内的老大是谁了,安叔很少管事,他只是把晚年退休金拿来投资的老闆,甚至不太干涉店内的运作,只负责买狗罐头跟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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