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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大哥的技巧真的这么厉害,单用一个吻就能迷倒对方,让人整天都想起他?所以他能经常换女友……
南门望爬起床,趁着梦境的画面仍在脑海徘徊,赶紧爬起床,随便用纸巾清理一下内裤,然后揪了张写着数学公式的草稿纸将梦境碎片记录下来。太过淫荡的细节当然不写,但想到那些画面,舌头痒痒的,很想笑。
果然是疯了。这种梦应当感到噁心,怎么会开心?他笑着自嘲,没两三下就把梦的内容写下来。
「跟大哥在森林迷路,逃至迷雾山谷,身体失控,做了。」
短短几隻字,写得不多,梦里更有气氛、更有情调的画面根本没描绘出来,这么看的话跟九流色情文一样低俗无聊。他灵光一闪,从抽屉端出剧本笔记本,轻嚼笔尖思索,不一会儿便动笔为这场梦写了个全新的开端。
骑士。魔王。忘年花。永乐之谷……
这么一写,反倒将那有些色的梦美化了。南门望不禁苦笑,这是文学的力量吗?
要不要将魔王说了什么、摸了哪里的细节都详细交待出来?反正可以用文字无限美化……
南门望试着想像梦中片段,有的动作断了、忘了,就用幻想将破碎的画面连接成一条线:他自己解开身上所有衣服,接着,大哥仍是吻,一边吻着,一边搂着,一边摸着,一边在耳边说着「我会回来」。从背脊摸到腰,再溜至腋下,在胸前转了几圈再滑至肚脐,然后触碰下身……
衝动又来了。
南门望偷瞄房间的门,门没有上锁,不过关得很好。应该不会有人进来吧。
不寻常的心跳响起了。南门望幻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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