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回家为所欲为,却又碍于在大街上直接把人抱起往停车场衝会被爱人打扁还落得吃不到的下场便只得稍稍加速,缩短已经短到不行的路程。
初善雨撇见苍无嘴角掛着一抹笑容哪会不知道这人在想些什么,要是他那么容易就让他又吃乾抹净一次他就跟苍无姓。
说真的,其实姓初跟姓苍一点差别都没有,这人只是当下想这么说而已,不然早改叫苍苍苍苍苍苍苍苍善雨了。
有受伤没受伤的两脚并用,身体微僵着走起路来自然就慢,结果就是大马路边的骑楼下方有两个男人开始拉拉扯扯的画面產生。
「小雨雨,乖乖走这样脚会更痛喔。」哄初小朋友是苍无的专长,反正这人谁的话都不听,只听他的,他当然觉得哄初小朋友会是专长之一。
其实根本不是。
初善雨会乖乖听苍无的话只有以下情况。
一、懒得使用大脑。
二、懒得思考。
三、懒得动。
四、撒娇。
「要你管。」逞一时之快永远都是初善雨的优点。
当然,这是站在苍无的角度上去看才会是优点,因为方便他逮到机会吞下肚。
幸好,这条路上除了偶尔经过的路人之外,并无太多人烟,反正重要的是骑楼外的那条干道,和晚上前方转角那间很大家的hotel,所以早上只有三三两两的行人,和荷包大失血休战回家休息的婆婆妈妈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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