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七年四月的登州之战,在剿贼总司令陆完的指挥下,以宣府、大同两镇骑兵为主的明军将十万农民军合围,那一战可谓是杀得人头滚滚,斩首农民军二千三百,杀伤三千有奇,俘获百余,将农民军的中下层指挥链几乎连根拔起。
此时的大明朝廷尚处于组织力还没有彻底拉胯的中期,对于军功记首的认定还是蛮严格的,必需是实打实的青壮男性首级才算军功,同时熟女控宪宗陛下又将这些可以被计算军功的首级分成了四个等级,每个等级的赏格都不一样,内地的反贼是赏格最低的第四等,斩获首级六颗方能官升一级,第一等的宁夏、大同等地的北虏,斩获首级一颗就能升一级官。
他还对按首级的性别和年龄的不同区别奖赏,除第一等的北虏,辽东女真、西南苗蛮和内地反贼的妇女、幼男的首级不作为升官依据,只作为物质赏赐的依据。
二千三百颗首级,乃是实打实的青壮男性首级。
十万农民军,绝大多数是被刘六刘七二人所裹挟的无辜百姓,多是老弱病妇,可在大明天兵眼中不仅是一群该死的反贼,还是一顶顶的官帽子和一捧捧的白银,除了刘六、刘七、齐彦名这三名农民军大头目率领三百余名骑兵拼死突围。
陈靖就是在这场大战中破了这辈子的杀戒,在军阵中瞅准机会不是放冷箭就是抽冷子,弓弦松开后回弹时的声响最有意思了,一次嗡响就意味着一条生命的结束,战斗结束后陈靖并没有在战斗结束后像身边的大同卫所袍泽一般,个个兴冲冲的去砍杀这些被裹挟百姓的首级换军功,而是去寻找那些他射出去的羽箭,五根羽箭都命中逝者的要害,不是心脏就是颈部。
武人可以杀戮但不应该滥杀,这是陈靖最后的底线!。
(登州之战见于《明史纪事本末》的剿河北盗:四月,贼奔登州海套,陆完率大军与刘六、刘七、齐彦名等遇于嵩浅坡、古县集等处。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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