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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她认真计算的样子,我新里有点不是滋味:不知道我们国家的《劳动法》是做什么用的,莫非只是为了让外国人看看我们中国已经有了各种书面上的法律制度,从而让老外承认中国是法制国家了?
考虑了一阵子,给区劳动局副局长丁健打了个电话。这小子小我两个月,是低我两级的大学校友,以前常找我这师兄蹭酒喝,这两年当副局长了便很少沾我的便宜了,倒是常拉我去喝酒。
“哎,飞哥呀,有什么指示?”这小子正在酒店吃饭呢。
“操,我敢对你大局长指示?我不要饭碗了?”
“嘿,飞哥就喜欢见外。不知有什么能为飞哥效劳的?只要是归我管的范围,二话不说。”
“好,这可是你说的,想反悔都不成。是这样,我有个表妹在德洋服装厂打工,有两个月没拿到工资了,听说告到你们局里你们都不理不睬的。你说这工人们就等着那点钱生活,你们整天有吃有喝有玩的了怎么着也得抽出点撒尿的时间关新关新老百姓的疾苦吧。”
“呵呵,飞哥,你怎么把表妹弄到那个破厂去上班,你还是银行搞信贷的老总呢。只要你飞哥一句话,老弟就能找个比那好点的地方让你表妹去上班。”
“这个以后再说吧。你说这事儿准备怎么给我了结?我表妹还有一千五没拿到,拖欠工资按劳动法还得给赔偿,我看你这大局长有什么说法。”
“嘿嘿,飞哥,你不知道我们的难处。这些私人老板都有点门路,以前查过几次,说是要处罚,处罚通知还没下呢,各方面说情的就来了,只好不了了之。德洋厂我也清楚,有些事不好对你明说。”
“那就是说找你这局长都解决不了了?”我一下来了气,说话口气也重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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