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那种奇妙的关係以后,陈伯昱像要把之前饿到的份全吃回来一样,每天在床上埋头苦干,一开始元彬还撑得住,他以为伯昱觉得新鲜所以有段时间会特别爱做,过几天就没事了,没想到连续一两个礼拜,伯昱天天夜晚十一点准时报到,终于把元彬累垮了。
这天,元彬已经好几节课眼睛都没办法睁开,打瞌睡打到头都快撞到桌子了。他心里想,这样不行,得跟伯昱说清楚。之前问伯昱难道不累吗,伯昱总是说做这种事只会精神越来越好,根本不可能会累,但是元彬觉得自己已经不行了,再不好好正常睡个几天一定会爆肝,所以非和伯昱谈这件事不可。
走到伯昱教室外,元彬发现老师还没下课,就精神萎靡地站在外面等,这时,他看见了,伯昱在教室里面,用手撑着头,点啊点的……很明显就是在打瞌睡!
还说不会累!明明就会累!
于是那节下课,这条约定事项就诞生了。
「和元彬的约定事项不知道是第几条:不可以在大眾运输上做!」
其实陈伯昱一开始没想到大眾运输上也可以,是元彬有一次遇到上次那个被他当萝卜的清秀女孩,嘴巴上夸了几句,被陈伯昱二话不说拉进电车厕所里,压在他身上就开始非礼。
本来也只想亲亲嘴就算了,但是小小的厕所外面就是通勤人潮,害怕被人发现的紧张气氛引发的快感让陈伯昱欲罢不能,忍不住就脱起元彬的衣服认真做了起来,结果当然坐过站了。
隔天早上他又干一样的事,结果当然还是坐过站了,于是这条约定事项就诞生了。
最后,「和元彬的约定事项谁管他第几条:如果是白天在家里,一定要爸妈都出门,而且要锁起房门才能做!除非确定家里没人,否则房间以外的地方严禁毛手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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