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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成为了性奴,就把一切都交给了主人。从这一刻起名字由主人来决定。主人想刻什么名字就刻什么。而自己原来的名字就被永远的盖住了。像是和过去的自己告别的意思。不过多数主人还是会取原来的名字,或者跟原来名字有点关系的。这之后,主人给性奴戴上项圈,在山庄登记一下,就能成为正式的主奴关系了。」
「原来性奴还能挑主人啊……怎么听着有点跟结婚领证似的?」
「嘿嘿,好像确实有那么一点像。性奴当然要能挑主人了。没听说过山庄里的三原则么?」
「张姐跟我说过。」
「就是呀,第一个就是自愿原则。要成为谁的性奴,这件事必须是自愿的。」
「那性奴能不能『离婚』?」
「离婚?」
沐儿脑袋摇的像个拨浪鼓,「不不不,不能。性奴是主人的所有物,一旦认了主人就完全属于他,永远没有离开他的权利。除非是主人不想要了,可以把她卖给别人。或者主人触犯了山庄里的法律,性奴会被没收,由山庄公开拍卖。所以要做性奴的话,跟对一个主人太重要了。只有一次自主选择的机会。」
「这比结婚可难多了。」
「是呀,所以大家都非常慎重。牵首会上见一次就相互认可的主奴极少。多数是平时就有接触,借着牵首会的机会相互邀请交流,觉得不错的话会后还要再多方打听观察,约会见面,然后下次牵首会上才会相认。」
正说着,一位头发花白的大叔进店。
沐儿赶紧起身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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