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小姐,我有些后悔我是用这种方式将她绑在我身边。
将我们俩软禁起来,是最没有效率的做法,但我目前不但手头没资源,更没工具能使用更聪明的方式,其中最主要的关键在于,依我的脑袋也想不出更好的解决方法。
好吧,继续加油,直到我不能撑住为止。
禁食的第三天。
望着太阳再次从我眼前升起,我用佈满血丝的眼睛狠狠盯着由窗外射进来的阳光。
深刻体会到,为什么书上说,人一天要吃三餐并睡满八个小时,因为当你放弃这两件事情时,人体是无法撑过三天的。
光两个晚上没睡,我的头脑已经痛到快爆炸,眼皮沉重到我拿胶带去黏,也忍不往后翻成白眼。
难怪对面的疯子小姐要开始闭目养神。
疯子小姐在这段期间陪伴我一同忍受飢饿及无眠,她比较幸运,不像我是完全不能睡着,她还可以闔起眼睛,而我不行,身为逃犯以及看守人的我们,怎么看都是她的角色轻松许多。
她想什么时候逃走就什么时候逃走,只要我不小心眼睛一闭,而她正刚好醒来,她就成功了。
我呢,我则是一天二十四小时不能闔眼,一旦被她抓住机会,她就拍拍屁股,一溜烟的走人。
真不公平。
「你看起来好累。」疯子小姐居然还有心情聊天。
「还不是你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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