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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的女人的怀里?
又或是,那放在抽屉里的戒指,为什么没有套住他的无名指?
而她又为什么要去医生的那里,明明是个很明显的求欢电话。
假如算她未婚,她为什么住在那个房子里?
为什么照顾着他的父亲,虽说幸好现在有别人在照顾。
为什么他每个月要给她钱?
为什么她要为他持家、烧饭还有做爱?
婚姻的证据在哪里?
法律上是要有登记才算数的?
那有登记的就算夫妻了吗?
看样子那她还不算已婚。
但她喜欢煮菜给他吃,喜欢他看她做菜,跟他做爱没有感觉不会高潮也不会不喜欢。
知道他瞒着她有其他的女人,心里很痛,比手心被线割伤还痛,比不上麻药缝手心还痛(虽然其实有上麻药),也比拆线痛。
这样算不算已婚?
她帮他照顾着老人,尽心尽力的,只为了让他没有后顾之忧,只为了一个月他回来一次,看到老父乾净清爽受到照顾。
这样是不是已婚?
已婚的人,会不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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