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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听说,我都听说了。”眼圈更红了,“他们说,你好长时间没有在livehouse和排练室里出现过了——你把你的吉他送给别人了?”
“……是的。我可能不再从事和音乐有关的工作了。但我对我现在的生活没什么不满。”林寻笛愣了愣,没有什么感情色彩的简洁回复。手还握着,赵依能感觉到她手心的微汗。
赵依就沉默地听着两人零星的交谈,半整理半猜测两人之间的往事:当时还是酒吧驻场的冉虹,遇到当时在各个酒吧走穴演出的乐队主唱兼吉他手寻笛。寻笛觉得冉虹的嗓音多像自己梦中的声音,而冉虹想去更多地方唱歌,于是一拍即合。同路人相逢的狂热让她们在舞台上合拍……然后,冉虹拿着寻笛帮她写的歌,然后发布,然后走红,然后渐行渐远。就是这样的故事。
真想听听这个名字叫冉虹的姑娘唱歌啊,那会是怎么的歌喉?有点好笑,虽然不少人过说赵依声音好听,但她不怎么会唱歌。
“你现在过得好吗?”话里似乎还有着对林寻笛的关心。
“我……挺好的,慢慢过得越来越好。”说到这个,林寻笛神情稍微轻松,有点炫耀意味地举起牵着赵依的手,“你呢?希望你也越过越好。”
冉虹这好像时候才发现赵依的存在:“哦,这位是?”
“我的爱人。”林寻笛向后退了半步,微微抬起另一只手臂,像是邀请压轴巨星登场,孩子一般骄傲地介绍她珍贵的爱人。
赵依不知道为什么要笑,但还是自嘲一般地轻轻笑了,向漂亮的女孩道句“你好”。风吹过来,没化妆的脸上刮过一阵凉意。不好意思接受对面人目光的打量,干脆别过脸去看林寻笛,突然发现她眼角的细微的纹,明明只是二十九岁——哦,她也二十九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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