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废除强奸罪!凡身分为王子,王子直辖军队之男性,强奸无罪。凡上述强奸无罪场合,若女性抵抗,任何人将其轮奸至晚上才释放,罪名是抵抗强奸罪!女性在王子视线内只可穿披肩与斗篷,衣、裙、亵裤、任何其他衣物均违法。政务官,请把它记下来后公布。』
没有人听了这番狂言,还愿意遵守这样的法律。农民群起反抗,但换来的是血腥的结局。剑与枪贯穿了他们的胸膛,这些反抗的人们倒在他们的家属面前。这些军队甚至杀光了其他未反抗的男性,笑着看着这些保护村庄的人们死去,然后任意地玷污着死者的家属。年幼的我看着这一切,甚至没有想过,被长枪贯穿了胸膛,倒卧在血泊中的父亲,永远不会再醒来。我以为他会像平常一样,双手一撑,从床上挺起。我也没有想过,竟然会看见母亲的裸体,在王子与他的军队身上摇晃。『不要看....布尔,求你不要看....』
我听从妈妈的话,摀住双眼,然后发现我从背后被一双手抱起。
那便是我的养父,汤玛士。他尽可能抱起够多的孩童,除了我,还有三个少女,以上帝与修道院的名义,他庇护了这些孩子。
那之后,我被迫与父母分开,在那修道院内度过了8年。汤玛士修道士是个饱读书卷的大学士,这8年间,我们学会了很多事物,也都认识字。等到我12岁,他告诉我,王子会将他掳走的性奴关在那悬壁地牢内,我的妈妈是个美人,很可能会在那里,并把地图给我。又过了一个春秋,某日我去砍柴,一些无名骑士经过了我生长的修道院。汤玛士院士敞开大门迎接他们,我的姊妹们也热情地招待这些过客。然而,这些贵族看着年轻的女子起了色欲,将她们搂进怀中,褪除她们的衣物,一边大啖修道院的食物,一边用手指或阳具插入她们的嫩穴。姊妹们哀号,院士听到声音进屋大怒想要阻止他们,却被骑士们乱刀砍伤。此时我抱着捡来的柴回来,院士看到我,死命抱着骑士的脚,大喊叫我快跑。我拔腿就跑,抛弃了我的养姊妹,趁乱回头时,看见这些骑士正奋力地砍杀我的养父,而我的三个养姊妹们,则在三个骑士身上哀号并摇晃着。然后我头也不回地逃。
&nbs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