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主菜,腐皮干贝鸡肉盅。私房菜单上本应註明「腐皮要以香菇水煮过」,这回菜单上乾乾净净,于是我请ivy送出去的腐皮亦清清白白。
不单这样,煮菜之前,我强迫症发作般把锅子洗得一丝异味也无,洗得都快冒出洗洁精味了,就怕锅子馀味附着在腐皮上,被唐家祥误认为奢华的鲜香菇汤汁。
第五天午餐,独自上门的唐家祥点了海鲜芦笋捲。新嫩芦笋配上一焗熟便事先包入饼皮的大虾及黑线鱈鱼。包了海鲜的捲饼,在高温中加热到酥脆,虾肉爽口,鱈鱼细緻,小麦饼皮咬碎便与这两种口感混合。白灼芦笋在上桌前才插入捲饼中,完整封存清甜多水的口感,芦笋是海鲜永远的最佳拍档。
唐家祥意欲入伙本餐厅的那时候,曾经针对这道菜指正我:「平价鱈鱼到处都有,为甚么非得要用贵到要死的黑线鱈?」
这句话很好答。因为这道菜的海鲜要经过二次高温加热,大虾一定撑得过去,一般鱈鱼却很难说,加热多次,肉质便会变得乾又碎,选用黑线鱈才是上策。然而我灿烂笑着答道:「……我怕餐厅倒得不够快啊。」
唐家祥最讨厌我拿餐厅倒闭开玩笑。儘管我不明白,老闆是我,我都不讲究口彩,你紧张甚么劲?果然他听了,伸指指着我:「你,你是小孩子吗,又乱讲话──」
我凑近他手指,狠狠咬了一口。瞧他痛得跳脚,在我肩上推了一把,我扬起满意的大大笑容。
他的手指头还是一样有着粗指节,一样生着茧。他的体温依旧偏高,一路温暖到了手指尖。好久好久以前,我便常常这样冷不防咬他一两口,有些高兴咬下去的感觉没变。原来口腔的记忆,倒不只侷限于食物。他工作上打打电脑,是不会打出这样一双手的,不过,我第一次见面就看出他这书生常跑健身房。
(你问我第一次见面为甚么要偷看人家身材?我这人就是心术不正,不行?何况,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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