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里没有多少钱,为了节省开销,每天只吃一顿饭——就在那家快餐店。」
大叔缓慢的语调,恍若叙述的年代一般悠久。想必,他内心的光景,已然回溯到那段往日的岁月中了吧。
「那是家规模很小的家庭餐厅,算上老板和店员,一共只有四个人,汐美就是店员之一。他们四人轮流倒班,既充当厨师,也充当招待。四人的手艺中,我最中意的,是汐美做的猪排饭——猪排裹着薄薄的面包屑,炸成金黄色,外焦里嫩,油而不腻,配上洋葱和煎蛋,以及一碗热气腾腾的海鲜汤,对那穷困的我而言,堪称珍馐美味,那回荡在口中的味道,我这辈也忘记不了。
「那些日子,我只挑汐美当班的时间才来快餐店用餐。每一次,也只点汐美亲手做的猪排饭,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汐美往往都站在我旁边,一手抱着托盘,一手轻掩唇角,看着我的吃相轻声微笑。
「就这样,久而久之,我和汐美在猪排饭这条特殊的红线牵引下,产生了感情。与此同时,我的生意也有了起色,赚得了当年的第一桶金。我用这笔钱买了一枚不大的鑽石戒指,跑去快餐店点了猪排饭,付账的时候,把钱和戒指一起交给了汐美。她依然一手抱着托盘,一手捂着嘴唇,眼泪却淌个不停。身边传来老板和伙计的鼓掌声,而汐美终于在大家的鼓励中,点了头。
「从那天起,汐美成了我的妻子。我们在镇上的教堂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出席的来宾不过寥寥数人,却成了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第二年,我和汐美的爱情结晶——阿助——诞生了。此后,汐美辞去了快餐店的工作,作为全职太太在家照顾我和孩子的生活起居。也许是托她的福吧,我的生意也蒸蒸日上,手头宽裕了许多,便在镇子中心买了土地,盖了那所宅院,一家三口住在一起,度过几年幸福的时光。
「可好景不长,又过了几年,大概是生意越来越兴旺的缘故,我开始得意忘形起来。整天不归家,在外面花天酒地,对家里的事情全然不理不睬。每次回到家里,又总喝得酩酊大醉,若在外面遇到不顺心的事情,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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