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玄秀一直说自己可以应付,但他还是让我待着,更提醒我昨天店内的东西没收拾,所以我现在抽空过来店内收,因为我现在心情很乱……想藉着写点东西来思考。
在研究他柜子的书本时,我看到一张飘到柜子底下、露出一个小角的白纸,以为是玄秀不小心掉下去的文件,就把它抽出来,看到纸上面写满我的名字。那是玄秀的字,他为什么要写我的名字?在练笔吗?那张纸我没还给他,我把它带走了,对不起,拿你的东西,玄秀,可是我不想还给你。玄秀的字很豪放、很大气,在写我的『侑』时,上头那一横的尾巴总会重重地按一下,看起来很有力,我很喜欢这样的字,也喜欢他──看着那些字,我发现这个事实。
好喜欢你,现在才发现真的好喜欢你。
喜欢你把我送给你的钢笔带在身边七年,喜欢你来我的店里吃饭聊天,喜欢你对我笑的声音,喜欢你脸红转过头,喜欢你打盹睡到头发翘起来的样子。
我想告诉你──我好喜欢你,玄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