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斜,缓缓的隐没在地平线之下,宣告着白天的结束,在这个时候结束话题,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撇下她,头也不回的往家的方向奔去。
脚步交替的速度越来越快,想要逃离某种东西,却连自己也不明白那是什么。也许,正是「自己」,那个自己不喜欢的、脆弱的「叶静姍」。只是因为看见喜欢的男生吃了别的女生餵他的一口冰,就险些让眼泪溃堤,鼻头有些酸酸的,感觉再也承受不住眼泪的重量的「叶静姍」。
我不喜欢这样的我,不喜欢,这么容易哭的我。
我是怎么了?到底是怎么了?和孟禹谚也没有很平凡的相处阿,怎么,会那么轻易就被他偷走了心?难道,真的只是因为那一句说着我很特别的话语?
不对,不会只是这样的。再怎么样也不该是这样的。
我想,喜欢虽然解释起来很复杂,但简单点说应该是一种天生的直觉。如果和一个人契合,无论再怎么不相处,都还是会动之以情;如果,和一个人不合拍,再怎么常凑在一起,到最后都只会变成孽缘。
孽缘。
我和孟禹谚不会是孽缘。
如果有一天,我确定他也喜欢我,告白了,然后也在一起了,我们会是互补。他的动,我的静,刚好衬出对方的相反点。
这样的我们,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