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选的是书法喔?」他老大居然也有这么不靠谱的一天,「至于我什么时候会写书法了你当然不会知道,从你打娘胎起我就开始碰毛笔了。」他挑高眉,跩几点的。可说穿了就是隻纸老虎──
「我看拿毛笔挖鼻孔吧?在那边吹嘘什么。」我鄙夷,最好你神童一岁就会写字啦!
他反鄙弃我,语不惊人誓不休:「挖鼻孔太逊了,是拿毛笔差点给楚未央开了苞,虽然这是我六岁时的事了。」他一副老子很成熟六岁就懂得那档子事的臭屁模样。
……这变态有什么好得意的啊?因为没有能力要了正太表弟,所以就拿笔捅人家──呃,当然这段是我自己脑补的,但我相信与实情相去不远。
我嘴角抽了抽,原来这两个男人早已有染,如今是『老情人』重逢了?「难怪他那么讨厌你。」你们懂的,由爱生恨嘛。
「他讨厌我没差,全世界只要你喜欢我就够了啊。」顾笙煜蹭了蹭我的脸,像隻毛茸茸的大猫。
唉,卖萌无敌啊。
待美人英文老师赶到,书法比艺开始了,限时十分鐘。
楚未央还慢条斯理磨着墨,好似胸有成竹,慵懒询问:「老师,题目是什么?」
「没有题目,随意,诗词为佳。」顾笙煜先答道,他悬着腕,思索一会復下笔。书写时如行云流水,呈现出的字体却苍劲大气,入木三分。细看每一笔都收得分毫不差,墨色饱满,力透纸背。
这这这这傢伙果然不只会开苞啊,那毛笔在他手上好似有了灵性,笔锋不论转、拉、顿、提,都被他使得出神入化。
噢,认真的中华男儿真的很帅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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