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
其余人味同嚼蜡地把干馍吃完,也各自寻了地方休息,一夜好梦。
一切如狄霄所料,三天后的傍晚,几人抵达边城城外。
时隔数月,边城之景一如从前。
边城与草原接壤,又有近百尺为边界地,此地荒无人烟,经年无人管理,正逐渐退化为荒原戈壁。
但也因这边独特地势,除冬日寒风呼啸之时,其余三季常有商队在此驻留休整。
商队分两种,大越人和草原游牧族。
大越商队倒好理解,他们队伍里有打猎好手,甚至还有从兵营退伍的士兵,他们目的单一,只为草原上的皮毛,不论狼皮还是其他,随便什么皮毛带回大越,都能翻上数十倍贩卖。
而草原上的游商基本都是大部族出来的,带着大汗的吩咐,手里握有大量资源。
边城流出的盐铁有近九成都入了这些游商的手里。
狄霄他们以前也会在城外休息一晚,只是这回带上了明窈,明窈的小脸被吹得通红粗糙,嘴里说着没事,又控制不住得眼巴巴地瞅着城门。
狄霄受不住她这般神色,当即拍板:“直接进城,今夜去城里休息。”
他怕其他人顾虑银两,又添了一句:“客栈的花销由我承担。”
这般,更无人有异议了。
一行人排到进城的队伍里,刚好赶在最后一批检查前,赶着夜色入了城。
狄霄每年都会来边城几次,对城里的客栈食肆都有大致了解,他们人多,银两又少,只能挑些不太好的客栈。
而在去客栈前,狄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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