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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跟妹妹喔?」
「那有什么关係?既然真的爱妹妹,还要跟隔壁的帅伙子在一起廝混吗?选妹妹会有人说什么伤风败俗,选小伙子又被人说嫁了不爱自己的男人,可怜虫。是被人说伤风败俗,但得到最爱的妹妹比较好呀,还是跟青梅竹马一起,永远当个小可怜比较好呀?这是一生的幸福!别人的间言间语就滚开吧!」
崔丝缕点点头,好像喝了一杯淡而无味的茶一样说:「你这样想喔。」
我坚定地说:「嗯,我是这样想!」
崔丝缕果然要当说客,而且是会上最高法院的那种自信满满的律师,似乎能把黑说成白的。她的目光忽然变得厉害了,语速也随之加快、带着狠劲:「小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懂吧?」
「嗯,那又怎样?」
当然懂,刚才姐姐和妹妹的故事不已经说明了这点吗?
她举起右手,往自己的掌心扭了一下,然后反过来,在手背也扭了一下……嗯,我勉强会意,她在讲鱼与熊掌吧?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
「小向,假设你最喜欢的食物是鱼。熊掌跟鱼相比,你会选鱼,不要熊掌,是吗?」
「如果我最喜欢鱼,当然选鱼啊。」
我毫无疑问地点头。
她高举另一隻手,在掌心与手背又扭了好几遍。
「那么,鱼和熊掌和鸡和牛肉,如果选了鱼,以后就不能吃其他三项,你还是会选鱼?」
「咦?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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