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陈秋支起身子,在林春的胸口亲了几下,上头还有着昨晚的痕跡,但这次,他的吻是不带慾念的,只是心中的感情无处宣洩,必须要碰触对方,才能稍稍平息那种激奋。林春没有反抗,顺了陈秋的意,躺下来,任他压上来,无力的手搭在他的背。
两个少年交缠的身影,在晨光之中彷彿浸了水一样清明,乾净、美丽得似一幅艺术照片。
「我第一次对人有这种感觉。很想你属于我,又不想你属于我。因为你之所以使我着迷,就是你那独特的观点,如果你变成我的东西,那就很快会失去特色,而变成一件无趣的陈设品。但我又怕终有一天,会有什么人将你抢走,比如说是比我长得更美的人。」陈秋说。
「无人能抢得走谁,我们是人,不是物件。」林春毫不在意,两人的身子完全紧贴,但没有更多的动作,陈秋身子瘦,压下来也不会沉重得很,林春吸着陈秋清爽的气味,说:「其实也没什么值得忧虑的。缘来缘去,如梦一场,人世间的事本来就是合合分分,没什么可惜。在应当捨弃的时候,就要捨弃,不要留恋,以免拖了自己的脚步、也误了别人的时间。」
「你真无情。未恋爱过的人,总是嘴巴上说得瀟洒。」
「你也有试过难受的分离吗?」
陈秋摇摇头:「没。真要说的话,就只有我在医院亲眼看着妈走的时候。以往那些……与其说是女友,不如说是床伴。总是我先厌倦对方,叫她们不要再找我,然后掉头就去换手机号码,免得她们来烦我。」
「真无情。」林春笑说,竭力掩饰自己的酸苦。假使与陈秋分开,他是不是会对自己用这种手段?分开之后,他又会否拥着新床伴,跟对方说自己怎样甩掉前任情人?林春不是没试过先发制人,趁感情未深便先跟陈秋绝交,可这法子行不通。
不知陈秋是否他命中的冤家,林春平时为人风清云淡的,若非为了达成母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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