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被拆骨起肉吃进肚子里头……」
「谁说他是男的我就不能吃。」陈秋半是认真地说:「我不像男女通吃的人吗?」
「你似、你似,你还似人妖呢!好端端一个俊俏男生,却整天胡搞、扮女人,拜託你善用一下自己的资本啦!如果我有你一半英俊就好了,到时候这学校的女生都逃不出我掌心。」李旭对自己的外表十分自卑,其实他长得不差,就是一副厚重的黑框眼镜累事。他曾说,这副眼镜是王秀明送他的,戴了两年,反正度数加深不多,就打算一直戴下去,直到王秀明康復后,再和他一起到眼镜店配一副新的。
林春总觉得这是王秀明的私心。他铁定是不想让其他人发现到李旭的好,才想出这一招。
与李旭分别后,林春很自然走在陈秋旁边,踏上t市公园里的单车径,走向陈秋的家。天已全黑了,这时已是深秋时节,天气清凉微寒,这天林春没有带毛衣,一阵清风吹来时,冷得他打了个喷嚏,身子一抖,两臂爬满鸡皮疙瘩。
「冷吗?」陈秋在单车径中央放下书包,脱下身上的背心,扔给林春,说:「抱歉,我身上就只有这件背心可以保暖。我想天气不冷,所以就没带长袖毛衣了,你先穿。」
「不用了,不太冷的,还可以。」再说,他一个男生,要别的男生借他毛衣,多难看。如果他是女生,这动作就不突兀,说不定还是一段青涩恋情的开始,可事实是,他和他都是男性。陈秋揪住林春的衣领,把他的身子拉过来,将背心捲成一团,套上他的脖子,命令他说:「递高右手,穿入袖位的洞。」
林春无奈,只能随着陈秋的意思去做。他们的身材很接近,这背心穿起来很合身,码数应该跟林春家里那件背心一样,可这件背心上头,有着陈秋那淡淡的味道,是那种沐浴乳的气味,青草与消毒药水混和在一起,闻起来像滴露(註一),可细细嗅着,又清新得很,令林春没来由的有点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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