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屁虫。
饭菜野味是山里现打的,不过这酒,很多都是各自从地窖里挖出来的陈年老酿。用的粮食虽然粗糙,但是时间绝对足,比起那些被炒到天价的茅台五粮液绝对要好得多。
“喂,老哥,这酒是真不错啊。比我从我老爹那里偷来的特供酒都给力。”郑致远跟着李翰林一桌桌地敬酒,到现在已经语无伦次了,舌头都在打转。
他在自己桌上陪几个村长喝得就不少,跟李翰林一起敬酒又喝了小半斤下去,不醉才怪。
可是他就记得一点,酒是好酒。
“这些都是经得起推敲的好东西,少说也是窖藏过二三十年的,能不好喝吗?”李翰林白了他一眼说道:“不过这些还算不上啥,我小时候听说咱们村子里有那种放了上百年的极品,啥时候我去搜罗搜罗。”
郑致远一听,眼睛都亮了,说话也利索了起来:“这么给力?老哥,你啥时候帮我弄上一些,我给老头子带一点。”
“再说吧。”李翰林没有立刻答应,毕竟这种先人留下的东西,有些念旧的乡亲并不愿意卖出去。
给多少钱都不卖。
郑致远一口一个老哥的叫着,让李翰林觉得挺别扭的,不过这厮也是喝得不省人事,也就懒得计较。
不过他这无意一嘴话,倒是又生出了一个想法,酒!
虽说很多村民不愿意卖自家老酒,但毕竟还是有一部分人是不愿意跟钱过意不去的。
如果家里窖藏的多,卖一点出去也无所谓,关键价格给得高的话,也算是享受到先人留下的福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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